在研究制定提高技能人才待遇等相关政策措施时,要充分考虑技工院校的政策需求,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职业训练院、职业培训包等改革试点时,要把技工院校作为“试验田”; 进一步完善条件保障,完善生均拨款政策,落实各项建设项目,实施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2016年12月印发的《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则明确: 把培育工匠精神作为技工院校重点教学内容,贯穿技工教育全过程; 坚持高端引领,提出大力发展技师学院、实施技工教育高端引领计划,着力培养大国工匠; 首次明确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明确技工院校比照同层次职业院校标准落实经费。
本文摘自《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