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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航班延误或者取消旅客可申请确认原因

发布时间:2017-08-21 14:34内容来源:京华时报

  航班延误取消是旅客最怕遇到的问题之一。记者12月14日从民航局了解到,为建立航班延误、取消原因确认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民航局制定了《航班延误取消原因确认工作程序》,程序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从明年起,旅客如果遇到航班延误或者取消而又对航空公司给出的原因产生疑问的话,可以向民航部门申请确认航班延误取消原因。

  取消原因确认申请需满足几个条件

  据悉,旅客可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局消费者事务中心网站向民航局申请确认所乘航班的延误或取消原因。确认网址:www.caacca.org.cn。咨询电话:010-64287798,咨询电话人工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至4:30。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旅客提出航班延误、取消原因的确认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由旅客本人或其授权人提出,授权人须出具旅客本人授权证明;二是提供旅客定座或乘机凭证(包括电子凭证),还需有准确的航班号、航班日期、始发地和目的地。

  此外,申请确认的航班应当是国内承运人航班,以及港澳台地区承运人、外国承运人航班始发点或者经停点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机场的航班。申请人需自客票载明乘机日期之日起一年之内提出,还应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

  审核处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内

  对于申请处理的时限问题,民航局要求消费者事务中心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处理。申请满足规定条件的,应当转运行监控中心处理,并告知旅客。申请不满足规定条件的,应当在《航班延误、取消原因确认申请单》上注明理由,并告知旅客不予受理的原因。

  民航局还表示,运行监控中心接到消费者事务中心转来的《航班延误、取消原因确认申请单》后,应开展以下调查及确认工作:首先要通过查询民航航班正常统计系统相关数据,对航班是否延误、取消进行确认。如航班确实延误、取消,对延误、取消原因进行调查。如必要时,可向民航地区管理局、监管局、航空公司、机场、空管等单位就航班延误、取消的情况进行再次核查。最终要形成调查报告,明确航班延误、取消原因。

  民航局称,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在线填写《航班延误、取消原因确认申请单》确认结果。消费者事务中心应当在收到运行监控中心确认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告知旅客自行登录网站查询结果。即旅客申请确认航班延误取消原因后,不超10日会得到结果。

  “空闹”频发多缘于信息不对称

  一位长期从事民航工作的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航空运输系统,航线网络遍布全球,但因各种原因导致的“空闹”事件频发。在诸多的“空闹”事件中,绝大部分事件缘于航班延误后的应对不及时、信息不对称、延误原因解释不到位,由此造成乘客的情绪对抗。航班延误、取消原因确认申请单可以消除信息不对称,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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